法律是應該為「人民」服務,不是為政治人物服務,更不是為了貫徹掌權者的意志而服務。「法律是唯一的標準,但法律有問題(不符合我的意見)時,就應該修法,反對的人都是腦袋裝大便」這樣的思維模式,令我想起當年那個用動員戡亂為由,以一部法律凍結整部憲法的「民族偉人、世界燈塔」。 Tags: 4 comments 179 likes 46 shares Share this: 苗博雅 MiaoPoya About author 上班時間是臺北市議員。 非上班時間會主持、演講、寫作。 特別有興趣的議題包括: 司法改革、性別平等、轉型正義、國家前途 臺北市議員(大安、文山) 關注司法改革、性別平等、憲政民主。希望能讓台灣的下一代,在團結、平等、自由的國家快樂成長。 活動邀約請來信:[email protected] 201794 followers 186059 likes "https://tinyurl.com/ss8nk2y" View all posts